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008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年度“最佳保险法律业务律所奖”;
2008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年度上海最佳律所和年度最佳“纠纷解决业务”律所两项提名;
2006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年度“保险业律师事务所大奖”、年度“最佳中国公司法务大奖”;
2006年度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
2004年《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首届中国法律奖中荣获“房地产律师事务所”、“资本市场律师事务所”、“上海律师事务所”大奖;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世界杰出华商协会理事、《知识产权》理事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团体会员;
2007年全国证券业务综合排名前15名的律师事务所;
2007年深圳市法律服务先进集体;
2006年度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
山东德衡律师集团:
2008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年度“中国东北部律师事务所”大奖;
2008年被《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评为“2006/07年度发展最迅速的十家中国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7年被《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评为“中国十大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6年被《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评为“亚太地区发展最快和最具活力的30家律师事务所”之一;
2005年被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
2007年度湖北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3年被武汉市司法局、市人事局授予“优秀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大律师事务所:
2008年度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年度“最佳广州律师事务所”;
2007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广东年度最佳律师事务所”;br> 2007年被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律协授予“广州市规范律师事务所达标单位”称号;
2007年被广州市司法局广州市授予“十佳”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2007年被广州市律协授予“2006年度规范管理奖”。
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
2008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年度“天津最佳律所”提名;
2007年度被天津市和平司法局评为“纳税先进单位”;
2004年被天津市司法局及天津市律师协会评为“优秀律师事务所”;
2002年被天津市司法局评为“人民满意律师事务所”;
2001年被评为“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先进单位;
重庆索通律师事务所:
2007年被重庆市司法局授予“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06年被中共重庆市渝中区委员会、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政府授予“重庆市渝中区非公有制经济优秀企业”称号;
2006年被中共重庆市律师协会委员会授予“重庆市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2005年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007年荣获“杭州市现代化服务业先进单位”称号;
2005年在全国第六次律师代表大会上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008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年度“西部地区最佳律所”奖;
2007年被法易网评选为“中国100强律师事务所”;
2007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年度“西部律师事务所”大奖;
2005年荣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同方律师事务所
2008年荣获《亚洲法律事务》(ALB)杂志年度“东北地区最佳律所”提名;
2005年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AAA诚信律师事务所”
2005年被司法部、中华律师协会授予首届“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屴被授予“全国优秀律师”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