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伟中国
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是一家全球排名前十、总部位于伦敦的著名国际律师事务所。目前,在全球有27个办公室(亚洲7个,美国2个,欧洲18个),350多名合伙人,1800多名律师和总计3400多名雇员。
改革开放30年来, 路伟一直为跨国公司、中国大型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自1982年以来,路伟分别在香港、北京和上海设立代表处,中国代表处的许多律师都能用流利的中、英、日、越南、法、德和许多其它亚洲和欧洲国家的语言进行工作。
路伟与"国资委"建立了紧密的联系,并向其提供关于构建和监管中国国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体系的法律服务。
路伟中国团队是公认的行业领先者,在2007年和2008年获得了多项奖项和提名:
在《亚洲法律事务》2008年度中国法律大奖评选中荣获“2008年度国际律师事务所”奖;
在知识产权管理全球大奖中荣获“2008年度驻华外国律师事务所”奖;
在《国际金融法律评论》(IFIR)亚洲大奖中荣获“2007年度并购交易”奖;
在亚洲金融成就奖中获得“中国最佳交易”奖;
路伟香港代表处还荣获“国际律师事务所代表处客户首选”奖。
路伟中国法律专业团队包括18名合伙人、15名顾问和100多名律师,分布于北京、上海和香港。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业务涉及众多执业领域,其中包括:
- 银行和金融
- 反垄断法
- 公司业务,包括并购、股权资本市场和私募股权
- 争议解决,包括调解和国际仲裁
- 知识产权、媒体和技术,包括品牌保护和强制执行、信息技术和许可协议
- 房地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按揭和结构性投资
- 重组,包括资不抵债和不良投资
- 工程和建筑项目,包括提供与BOT基础设施项目有关的法律咨询
银行和金融
- 就Vestar Capital Partners 和凯雷集团融资8亿欧元收购AZ Materials Group(其业务遍及亚太地区,包括中国台湾和韩国)向瑞穗实业银行和瑞士联合银行提供法律咨询
- 就融资收购First Engineering Plastics(一家业务遍及新加坡、马来西亚和中国的企业)向瑞穗实业银行提供法律咨询
- 就以1亿欧元管理层收购意大利飞乐运动装公司在欧洲、中东和非洲地区的子公司向Ares Capital Europe Limited 和劳埃德TSB银行提供法律服务。管理层由Barclays Ventures 和Batca Group的股权投资支持。管理层收购涉及复杂的跨法域收购结构,这需要路伟伦敦、香港、纽约、巴黎、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马德里和米兰代表处的协力合作。
- 就BC Partners以12亿欧元收购Fitness First向瑞穗实业银行提供法律咨询
- 就其以150亿美元杠杆收购沃达丰日本通过证券化再融资向软银集团提供法律服务。这笔交易荣获《金融亚洲》“年度并购交易”奖,“年度最佳交易”奖和“2007年度证券化交易”奖
公司、跨国并购及资本市场
- 就以4亿美元收购千橡互动集团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和认股权证向软银提供法律服务
- 代表阿尔斯通收购武汉锅炉股份有限公司51%的股份,这是外国投资者首次收购(法定全面收购)中国B股上市公司的多数股份
- 就其中标以1.32亿美元(约10.11亿元人民币)收购中国最大的机床制造商沈阳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的股权,向一家纽约对冲基金Jana Partners LLC提供法律咨询
- 就碧桂园以19亿美元在香港上市和根据144A规则配售向摩根士丹利和瑞士联合银行提供法律咨询。这是2007年度中国房地产开发商最大的首次公开募股,并且获得《金融亚洲》“2008年度最佳中国交易”奖
- 就洛钼集团以10亿美元在香港上市和根据144A规则配售,向摩根士丹利和瑞士联合银行提供法律咨询
- 就第一家在香港上市的中国书店连锁企业,即四川新华文轩以3亿美元于香港上市和根据S规则配售向中银国际提供法律咨询
争议解决
- 代表适意集团(一家在中国内地拥有大型制造厂的大型卫生产品制造商和出口商)的大股东,处理其与小股东的股东争议
- 就因两个开曼群岛对冲基金破产而引起的跨法域法律监管问题(该基金已出售给10多个国家的1000多名投资者)向罗德利提供法律咨询
- 就抵制与航空燃油库建设相关的司法审查项目向香港机场管理当局提供法律咨询
- 代表一家国际酒店管理集团,处理在北京进行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双方为该酒店管理集团和酒店所有人
- 代表一家福建大型船舶公司,处理伦敦海事仲裁员协会仲裁,就船主提起的违约索赔进行抗辩
- 代表一家中国承包商,处理因履行不能而引起的索赔在香港进行的特别仲裁
知识产权、媒体与技术
- 针对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商标克隆公司和公司名称抢注者,就商标保护策略和多种执行诉讼向安海斯-布希公司、阿迪达斯、锐步、松下提供法律咨询
- 代表苹果处理10多起诉讼和多种强制执行工作。路伟在连续3场2008年度交易会(2场在中国香港,1场在中国内地)中,代表苹果及其商标保护团队和iPod许可团队成功采取了强制执行行动
- 就温州市中级法院做出的施耐德应赔付创纪录的3.45亿元人民币赔偿金的判决,代表施耐德的上诉提供法律咨询
- 就在中国内地和香港的商标、专利和外观设计权组合向世界上最大的玩具公司美泰公司提供法律咨询,管理其组合,并就其在重要市场中的权利保护提供全球意见
- 代表摩托罗拉处理中国诉讼史上最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涉及其一个前台湾合伙人的商标秘密、专利、版权和外观设计权诉讼
- 就与诺基亚相关的许可争议,代表高通进行全球专利诉讼
房地产
- 向RREEF(德意志银行的房地产资产管理部门)收购珠海现有的中外房地产开发合资公司50%的股权利益,进而开发价值2.25亿美元的中珠住宅区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就美林全球商业房地产与一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顶尖开发商共同投资广州的混合用途开发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担任美林全球商业房地产的法律顾问,就其与一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顶尖开发商合作投资沈阳的别墅开发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就摩根士丹利融资2.56亿美元收购上海东海广场一期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就一家北京市政府出资的投资公司拟与一家海外金融机构合作建立10亿美元的离岸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提供法律咨询
商业重组与破产
- 代表中标人处理所有人为中国建设银行的“抵债资产”组合,中标面值为11亿元人民币
- 就清算负债10亿美元的珠海市政府的“窗口”公司提供法律咨询
- 就达能与娃哈哈间与中国运作相关的数百万美元跨法域合资公司争议提供法律咨询
- 就帕玛拉特在南京和天津的中外合资企业相剥离的特别管理以及在肇东的协助运营提供法律咨询
- 就LG飞利浦集团的全球重组(包括超过6亿美元的未偿债务)向其提供法律咨询
- 就东强集团有限公司和集团公司的破产提供法律咨询
项目工程建筑
- 就价值4.3亿美元的30年BOT项目的各种事宜以及2008年北京奥运会游泳中心的设计和建设事宜,向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政府所有的实体,由北京市政府指定投资2008年北京奥运会国家体育馆)提供法律咨询
- 就以31亿美元(约42.35亿新币)收购由淡马锡控股公司出售的大士能源(新加坡三大发电公司之首)向中国华能集团提供法律咨询
- 就成都至绵阳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和维护,包括私募股权,提供法律咨询
- 就投资北京地铁五号线,即首个允许外方参与的大众交通轨道项目,提供法律咨询
- 就63亿美元福建炼油厂项目的设计事宜向意大利福斯特惠勒公司和西班牙的Tecnicas Reunidas提供法律咨询
路伟北京代表处
路伟北京代表处成立于1992年,是首批获准在北京执业的五家外国律师事务所之一。路伟北京代表处的管理合伙人是公司法和商法业务团队负责人吕立山(Robert Lewis)。该团队还包括公司法合伙人艾德(Michael Aldrich)和满运龙(Thomas Man)、知识产权法合伙人林俊杰(Horace Lam)和金融法合伙人张羲淳(Fred Chang)。北京代表处由五位合伙人、一位顾问和三十多名律师组成。
路伟上海代表处
路伟上海代表处是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后在2003年首批获准在上海执业的外国律师事务所之一。路伟上海代表处分为五个团队:知识产权法团队由管理合伙人马锦德(Douglas Clark)负责;公司法和商法团队由合伙人麦安吉(Andrew McGinty)负责;项目(工程与建筑)法团队由顾问黄大彰(Terence Wong)负责;争议解决团队由顾问陈道正(Eugene Chen)负责;反垄断法团队由法律顾问Kirstie Nicholson负责。上海代表处由两位合伙人、四位顾问和三十多名律师组成。
路伟香港办事处
路伟香港办事处成立于1982年,该办事处向在北亚、中国大陆、亚太地区等地从事商业活动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该办事处的业务领域涵盖:合伙人Gary Hamp和Owen Chan负责银行和金融法业务、Neil McDonald负责的企业重组与破产法业务、Gabriela Kennedy和Henry Wheare负责的知识产权法业务、媒体和技术法业务(其中Henry Wheare的业务涵盖竞争法业务)、Timothy Hill负责的项目(工程与建筑)法业务、Jamie Barr、Tim Fletcher和Terence Lau负责公司、商业和并购法业务、Allan Leung和Mark Lin负责的争议解决法律服务业务。香港办事处由十一位合伙人、八位顾问和共六十多名律师组成 。
路伟中国代表处合伙人和顾问的简介
北京
艾德(Michael Aldrich),路伟北京代表处合伙人。艾德对外商在中国地区的直接投资方面拥有尤其丰富的公司和商业经验,特别在电信/IT领域专业优势突出。1987年开始执业,在台湾地区一家大型律所担任法务人员。1992年,加入贝克•麦肯思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香港代表处的中国业务团队。2000年,在美国博钦律师事务所,开展中国法律服务业务。2005年,加入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
林俊杰(Horace Lam),北京代表处合伙人,负责知识产权业务。执业范围涉及知识产权所有领域,其中包括诉讼和非诉案件,在提供品牌保护、诉讼和申请强制执行判决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林律师处理过香港和大陆大量有关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诉讼案例,尤其是涉及技术、电信、计算机和软件产品的案件。
满运龙(Thomas Man),路伟北京代表处公司业务合伙人,籍贯中国山东。在美国学习和工作近20年,主要居住在芝加哥,并获得美国伊利诺伊州律师资格。在代理外商在华直接投资和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方面经验丰富。境内投资业务主要涉及并购、合资企业、战略联盟、新设投资、研发、生产与分销、技术转让、重组与剥离等复杂跨境交易。曾协助外国公司处理在华日常经营事项,其中包括监管合规、贸易与海关、税务、劳务事宜和商业合同。为中国企业服务的经验包括在美国、俄罗斯和其他国家的境外投资、离岸收购、诉讼与仲裁、反垄断、反倾销税、商业秘密以及产品责任等。
海德(Brad Herrold),路伟北京代表处顾问。海德在北京生活和工作了15年,为跨国公司客户就公司和商事法律事宜提供法律咨询,重点是非上市公司的收购。海德经常为复杂交易和其它外商直接投资和贸易事务提供关于结构安排的咨询,并就与审批和登记程序、外汇管理、土地使用权、技术转让、劳动、产品注册、贪污、反垄断、争议解决和撤资相关的监管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上海
马锦德(Doug Clark),路伟上海代表处合伙人,负责中国大陆地区知识产权业务。常驻上海并担任上海代表处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路伟香港代表处合伙人。1993年,加入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香港代表处,此后,一直在中国开展知识产权法务工作。2000年,调往上海代表处,在中国大陆地区拓展知识产权业务。马律师处理过2000件以上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和假冒/不正当竞争案。近年来,主要专注于专利权案件,处理了大量的与医药和电信专利权相关的专利案件,并协调处理了许多东北亚地区的跨境诉讼案件。
麦安吉(Andrew McGinty),路伟上海代表处合伙人。麦律师的执业范围涉及与大陆地区相关的公司和商事、上市公司和非上公司的收购和兼并、合资经营和其他国外投资项目,同时拥有为房地产、电信、高新技术/IT、竞争法领域提供法律咨询的丰富经验。麦律师能够说流利的普通话、广东话、法语和英语,并能使用西班牙语进行交流。现执业领域专注于中国大陆地区。麦律师在国际公司和商业事务、境外上市、合并与收购和基础设施相关交易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陈道正(Eugene Chen),路伟上海代表处顾问。陈律师代理亚洲和欧洲公司在美国的各种诉讼和争议解决事项,拥有丰富经验。曾就许多与医药行业相关的产品责任诉讼大案为客户代理辩护,并向客户提供关于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法规相关的法律咨询。曾在一系列消费者提起的诉讼中赢得了产品免责和其他的成功争议解决方案。陈律师的主要诉讼执业范围还包括专利侵权诉讼、建筑缺陷诉讼、商标权和著作权案例、商业合同和不正当竞争争议、准刑事案件政府调查和罚没。陈律师拥有诉讼和争议解决的各个阶段的处理经验,包括提交起诉书和仲裁请求以及判决和其他的成功判决。
林文仲(Geoffrey Lin),路伟上海代表处知识产权律师,取得了美国专利律师资格。执业范围为中国以及区域和世界各地的知识产权诉讼和非诉业务。为客户提供关于获得、保护和申请强制执行知识产权权利的法律咨询,业务范围包括技术的注册和转让。他曾代理大量在中国和美国的高端技术专利权的争议案,其中包括多种案例和业务,尤其专长于对专利权侵权和申请无效的准备、建档、支持和辩护。
Kirstie Nicholson,路伟上海代表处顾问,负责反垄断法、欧盟法和贸易领域的业务。Kirstie 对多种行业(尤其海事行业)交易、咨询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诉讼业务拥有丰富的经验,包括合并申请、欧盟调查和在欧洲法庭的诉讼。业务范围涉及起诉的各个方面,包括就特定辖区的事务和反垄断法与知识产权权利间的关系提供法律咨询。在中国,Kirstie帮助客户做好准备,以符合新推出的反垄断法,包括提供反垄断法的主要条款的综合信息,并审阅现有协议和实务以确定其合法性。
黄大彰(Terence Wong),路伟上海代表处顾问。黄律师专长于向建筑行业提供整套的法律服务。为中国地区、香港和其他海外国家的各类雇主、合同方、分包方和顾问就其在中国的项目提供法律咨询。执业范围涵盖对在中国建筑行业的管理体系下投资渠道的建立提供法律咨询、为合资协议的起草、建筑合同条款的谈判、投标程序管理和建筑过程中产生的争议提供法律咨询。
香港
梁镇宇(Allan Leung),路伟香港代表处高级合伙人,亚洲争议解决业务部的负责人。Allan就读于曼彻斯特大学,获法律学位,1983年,获国际法Dauntesey奖。之后,在曼彻斯特工作并执业多年。1989年11月,香港加入Lovell White Durrant(路伟前名称),专长是商业诉讼。Allan拥有20年以上的商业诉讼工作经验,侧重于公司商业、诉讼破产、欺诈、资产追回、司法审查、产品责任、诽谤、监管和保险相关争议。Allan处理与中国有关的争议,代理外国公司在中国进行仲裁程序,并在中国境外的破产程序和诉讼中代理涉诉的中国国有企业,跨境争议解决经验丰富。
白善美(Jamie Barr),路伟亚洲区公司业务负责人。白律师在香港和英国的领先律所任公司融资律师,并在Hambros银行任投资银行家达6年,在融资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白律师参与一系列公司和公司融资领域的工作,包括私有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兼并、分拆、收购、股权基金融资、合资经营以及并购交易,尤其具有能源、电力、自然资源和私募股权方面的业务经验。
Tim Fletcher,路伟香港的公司融资业务律师。Tim的执业领域广泛、有国际和地区客户。Tim在亚洲市场有10年以上的经验。Tim首要关注的是客户以及对客户的各种需求给予可操作的、商业化的积极回应。Tim的主要业务领域是:并购(包括上市公司收购)、公司及机构(包括风险投资与私募股权投资者)的私募交易;金融服务(包括就监管和交易事项为保险、基金客户以及中介提供法律咨询);证券,包括就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交易为发起人和发行人以及资深投资者(如对冲基金)提供法律咨询。
Gary Hamp,路伟在香港的银行业务的负责人。Gary近期主要从事杠杆融资和收购融资,其客户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及私募股权发起人,包括瑞穗实业银行、瑞银集团、Kaupthing、澳大利亚国家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和巴克莱。Gary 就多种杠杆和收购融资(包括私有化、竞标融资、资本结构调整和跨境私募收购)中优先级债务融资、夹层融资和实物支付债券的融资安排提供法律意见。除杠杆和收购融资经验之外,Gary还拥有银团贷款、房地产融资、基金贷款和税收结构融资的丰富经验。
Timothy Hill是路伟亚洲(建筑和工程)项目团队负责人,常驻香港,在香港生活15年。Timothy在建筑业及建筑争议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在执业期间,Timothy对该行业存在的普遍问题,尤其是在变更控制、时间和投资上有深入研究,同时也对合同解释有关的许多问题,包括地面条件和设计所引出的问题有所研究。在提供法律意见的过程中,Timothy会考虑很多标准格式与定制格式的合同。Timothy曾就香港、马来西亚、中国大陆、新加坡及中国台湾地区进行的建筑合同中产生的请求权和潜在请求权的诸多事项提供过法律意见。
Gabriela Kennedy担任香港TMT团队的负责合伙人,其执业领域主要为信息技术、媒体、电信以及知识产权法。Gabriela的业务涉及有关信息技术、媒体和电信产业的诉讼与非诉工作的各个方面。在信息技术方面,Gabriela的特殊专长包括智能卡项目、加密技术的监管、数据保护、软件许可以及外包,还有改制芯片与防盗拷装置相关的争议。Gabriela曾就各种的信息技术与新经济的协议提供法律意见、进行起草和谈判。在电信方面,Gabriela曾就各种电信协议进行起草和谈判。Gabriela能流利运用多种语言,包括英语、法语、西班牙语和罗马尼亚语,对意大利语和葡萄牙语也有所了解。
Terence Lau,路伟香港办事处合伙人。Terence在商业和公司融资业务方面有丰富经验,尤其具有股份增发、上市、股份回购、收购和兼并(包括竞标)方面的经验。Terence的执业领域还包括私募股权、合资和债务偿还安排。
Mark Lin处理各种商业纠纷解决工作,重点在公司和金融服务部门相关的争议。Mark在香港及亚洲区有14年以上商业纠纷解决的经验。Mark在处理跨境纠纷(包括国际仲裁和跨法域诉讼)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Mark是辩护律师,曾在许多国际仲裁中担任客户的顾问,包括在哥德堡的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案件、在伦敦国际商会仲裁以及在律师协会的纪律处分程序中担任起诉人。Mark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股份登记机构纪律委员会的成员。Mark曾代表中国公司为在香港实施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提供法律意见。Mark是.hk域名争议解决及.cn域名争议解决委员会的仲裁员。
Neil McDonald,亚洲重组与破产团队的负责人。Neil曾参与大量在亚洲和澳大利亚的与困境公司重组和破产有关的事务。Neil代理商业及投资银行、保险和再保险公司、破产委派托管人、重组管理公司、对冲基金和私募股权公司。Neil的业务专长是与中国有关的破产、重组、资产追回和退出方案。Neil在银行和融资诉讼方面有丰富的经验,曾代理许多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达十年以上,尤其擅长与困境企业和财产有关的诉讼。Neil在保险和再保险方面也有丰富经验。
Henry Wheare负责路伟亚洲知识产权团队。Henry的业务范围涉及知识产权的各个领域,包括关于商标、著作权、专利和设计、保密信息和技术转让的诉讼和非诉事项。Henry同时也为竞争法(反垄断法)、知识产权管理、娱乐业许可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Henry在知识产权法领域执业约30年。Henry就亚洲地区和全球品牌管理为跨国公司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复杂的技术专利和著作权案件;处理跨境知识产权纠纷。Henry为与开发知识产权有关的,尤其与著作权和数字技术有关的电影、音乐录音、广播和电脑产业提供法律意见。
Owen Chan是银行业务和金融律师,其业务领域主要是香港和中国内地的跨境交易。Owen在香港和中国内地市场有12年以上的经验,母语是中文(普通话)。Owen曾就在香港和中国大陆的涉及贷款和担保问题的结构融资,包括收购融资和交易融资,为许多金融机构和投资中介提供法律咨询。Owen 也为与香港和中国大陆的外国投资相关的银行监管和破产问题提供法律咨询。
Andrew Cobden,路伟香港办事处顾问,业务专长:专利法。Andrew在路伟伦敦工作17年,其业务范围涉及知识产权法的各个领域,重点在专利诉讼领域。2003年,转到路伟东京办事处,2007年,调至路伟香港办事处。Andrew为欧洲诉讼和商业知识产权事项,包括涉及到专利、商标、著作权、注册设计和设计权以及商业秘密提供法律意见。Andrew在涉及复杂的生物技术、制药、化学和电子专利的专利诉讼方面也有丰富经验。Andrew在处理在欧洲国家的跨法域争议方面有着丰富经验。Andrew也就知识产权许可和转让提供法律意见。
Chris Dobby,路伟香港办事处顾问,在商业争议解决部工作。Chris在争议解决和争议重组和破产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曾处理了大量大规模的商业争议。Chris的业务专长是跨法域诉讼、破产和欺诈。
James Dunlap,路伟香港办事处顾问。自1989年起在中国大陆和香港工作。曾为很多著名跨国公司提供关于中国公司多方面事宜的法律建议,特别是在中国的并购(直接或者间接通过海外设立机构兼并或收购中国实体)、外国直接投资(合资经营和外商独资公司),包括私募股权、技术转让和土地问题。James经常为中国个人和公司税务、海关事宜以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等事项提供法律意见。James可以说英语、普通话、广东话、法语、俄语和德语。
James Fong公司融资律师,具有丰富的经验。曾就许多香港主板和创业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向发起人和发行人提供法律咨询,也处理过不同种类的公司融资事项,包括大宗交易、私募股权、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上市、部分要约、合资经营和合规事项。
Kelly Naphtali,路伟香港办事处顾问。Kelly对不良资产公司的破产和重组各个阶段的诉讼拥有丰富的经验,曾参与对破产公司各种形式的财产保全申请,包括申请指定临时清算人、接收人、管理人和清算人和申请财产冻结。Kelly就大量的破产程序相关事务提供过咨询,包括股东争议、股东和官员失职与欺诈。同时,具有在债权人程序和法院批准通过安置方案和其他方式的妥协进行重组方面的经验。
Damon So,路伟香港办事处顾问。Damon最初取得注册建筑工程师资格。加入路伟之前,Damon 在茂盛(亚洲)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香港公司工作了五年,任建筑工程师。Damon在建筑和民用项目中代理合同方和主合同方处理许多建筑工程诉讼,也处理过大量的仲裁和法院诉讼案。在非诉方面,Damon就多种咨询协议、建筑合同、合资协议、更新合同和和解协议提供咨询。还就基建公债和保险条例提供咨询。
Thomas Tarala是资深美国证券专家,拥有十年以上提供公司融资交易建议的经验。Thomas的客户包括在美国、英国、法国、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承销商和发行人。Thomas拥有在股权资本市场交易(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二级发行、私募配售和风险投资)和债权资本市场交易(例如中期票据项目、结构性票据项目、高收益债券和证券化)方面丰富的经验。
Deanna Wong是路伟香港的法律顾问。Deanna最初在新西兰获得执业资格(拥有法律学位和生物化学和遗传学理科学位),自1999年起在香港工作。Deanna的执业经验主要集中在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业务的国际领域,针对客户的跨国知识产权策略提出全球性的建议。这些包括品牌管理,商业性开发,还有各种不同知识产权权利的建立和行使。作为客户知识产权组合管理的一部分,Deanna 也负责香港代表处的非诉注册业务。
路伟驻中国各代表处联络方式
北京代表处
上海代表处
香港办事处

